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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之一第六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