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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有關藝文補助著作權約定之保障,除本章另有規定外,準用第八條第二項、第十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