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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主管機關為推展學校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得培訓各級學校水下文化資產種子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