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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標準適用之對象為國內外團體、個人、機關及私人單位等為學術研究、教育、推廣、出版、展示、營利用途等,申請使用本館相關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