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發射許可申請人,指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我國境內發射計畫申請許可之發射載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包括我國或外國之自然人、法人、政府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以下分別合稱我國人或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