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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3 條
教職員或其遺族依本條例所領退休、撫卹、退撫儲金及資遣給與等退撫給與,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由個人專戶累積總金額支給並以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為支給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