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自主投資及退休金與資遣給與分期請領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儲金管理會應定期檢視自主投資之投資標的組合及分期請領之投資標的組合之績效表現,併同退撫儲金及退休金與資遣給與之相關管理報表及會計報表,報監理會及本部備查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