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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理事會議、監事會議、理事監事聯席會議,應有理事、監事各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其決議,各以出席理事、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