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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運動產業園區輔導補助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填具計畫書,並檢附園區開發許可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報本部審核並核定補助金額。
前項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計畫目標。
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
三、執行時程及進度。
四、預期效益。
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
六、資金來源及財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