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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公共運動設施營運管理維護績效優良之單位或人員,各級政府得提供下列獎勵:
一、頒發獎狀、獎牌或獎座。
二、公開表揚。
三、依相關規定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