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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評鑑會應就本條例第三條所定國訓中心之業務範圍,進行績效評鑑;績效評鑑之類別如下:
一、年度績效評鑑:每年辦理一次。
二、總體評鑑:每四年辦理一次為原則,與年度績效評鑑併同辦理;必要時,得配合國際競技運動賽事調整辦理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