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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專任運動教練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
前項申訴,準用教師法之相關規定,並應於申訴評議時,邀請體育專業相關人員列席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