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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前條所定費用之收取,由受委託單位掣據收取後,設立專戶保管,以每六
個月為期,造冊陳轉本會解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