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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所稱應支付選手出賽費,指特定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國際運動賽會,獲有門票、廣告、媒體轉播及其他具商業性收入且有盈餘時,應支付我國國家代表隊參賽選手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