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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特定體育團體依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者,其會員代表名額及選舉規定,應於其組織章程明定,經其理事會擬訂,報教育部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