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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申請第十四條補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以行政處分追繳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一、申請者身分與本辦法規定不符。
二、有第十五條第二項重複申請情事。
三、所繳證件虛偽不實。
四、冒領頂替。
五、以其他不正當方法具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