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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體育學科之考查依其運動精神、學習態度、體育常識及運動技能等項考查
之。
健康教育學科之考查依其健康習慣、健康態度、健康知識及健康技能等項
考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