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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補習教育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申請單獨設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其設備標準,準用申
請設立同級同類學校之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