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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學校之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辦理專職族語老師甄選之簡章、名額及其他有關資訊,應於網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期間,不得少於五日(不包括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