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於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經濟弱勢學生(以下簡稱學生)。
前項學生,指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
第一項學生以具中華民國國籍及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籍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