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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依本辦法規定辦理驗證及查證後,如仍有疑義,必要時,得敘明疑義,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