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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學校下列改制情形,準用本辦法有關各該級學校設立之規定:
一、國民中小學或國民中學改制為國民小學。
二、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學。
三、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改制為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
四、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