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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92.05.23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各種入學方式辦理時間如下:
一、免試入學,應於基本學力測驗前辦理及放榜。
二、甄選入學及申請入學,應於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公布後辦理及放榜。
三、登記分發入學,應於甄選入學、申請入學放榜後辦理,至遲應於八月
二十日前放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