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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指派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法人主管機關經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指派公益監察人後,於學校法人已無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情事時,應免派之。
法人主管機關經依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指派公益監察人後,認已無必要或情形已有改善時,得免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