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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師聘任待遇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在教師聘約期間,除違反聘約之規定外,非有重大事故,經呈准教育部者
,學校不得解除教師之聘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