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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特藏文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珍貴圖書文獻典藏政策與作業之規劃、協調、督導及推動執行。
二、國家珍貴圖書文獻保存修護技術之研發改進、各類重製技術之引進及推動執行。
三、國家珍貴圖書文獻閱覽流通政策與服務規範之研訂及增修。
四、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訪查、整理及閱覽參考服務。
五、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考訂、撰述整理、利用教育及展覽推廣。
六、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保存重製與其交流、行銷、加值應用之規劃及推動執行。
七、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維護修補之規劃、教育推廣及推動執行。
八、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學術合作計畫之研訂及推動執行。
九、漢學研究學術書刊與書目索引之編印、出版及發行。
十、其他有關特藏文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