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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圖書館事業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圖書館發展政策及實施計畫之規劃。
二、各類型圖書館專業服務標準及指南之建立。
三、各類型圖書館評鑑機制及考核辦法之建立。
四、各類型圖書館輔導、調查統計之規劃及各項規範標準之訂定。
五、圖書館專業人員培育政策之研訂及執行。
六、閱讀活動與利用教育之推廣規劃及執行。
七、圖書資訊學術研究與本館自行研究之規劃及執行。
八、分館之研設及創新服務措施之研發。
九、各類型媒體國際標準編碼與出版品預行編目作業之規劃、研擬及推廣。
十、其他有關圖書館事業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