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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法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代理人,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準用訴願法第三十二條至第四十條規定。
申訴文書之送達,除本準則另有規定外,準用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