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前條所定董事及監察人:
一、私立學校法第二十條各款所定情形。
二、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