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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至前條規定,於原機關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之人員,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