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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臺灣文學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處置主任一人,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一人,襄助主
任處理業務;主任及副主任,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或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
員以上之資格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