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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中心設民族音樂研究所,置所長,承主任之命處理所務;其餘所需工作
人員,就本中心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