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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僑民教育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僑民教育之計畫及研究推行事項。
二、關於協助僑民學校課程教材之編審事項。
三、關於協助僑民學校師資培養之計畫事項。
四、關於僑生增班設校及經費籌劃事項。
五、關於協助本部各司辦理僑生就讀分發事項
六、關於就讀國內各級學校僑生統計事項。
七、關於回國升學僑生之輔導與獎助事項。
八、關於回國訪問僑教團體之接待及海外僑生假期回國參加臨時活動之指
導事項。
九、協助本部各主管單位辦理關於僑民中小學備案與僑民專科以上學校立
案及輔導事項。
十、關於訪問國內收容僑生之各級學校及海外僑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