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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教育部設醫學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左:
一、關於醫學、藥學、護士、助產及衛生教育等各項教育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醫學、藥學、護士、助產等學校及各級學校衛生科之課程設備標
準之審擬事項。
三、關於醫學、藥學、護士、助產等學校及衛生人員訓練機構立案備案之
審查事項。
四、建議與醫學教育有關之一切興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