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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4 條
證券業擔任國內外幣計價 ETF 之流動量提供者,其業務申辦程序及文件準用前條之規定。但前條第一款第二目文件,以國內外幣計價ETF市場流動量之契約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