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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之三,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