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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外期貨交易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期貨經紀商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其營業許可或命令停業者,應了結
被撤銷或停業前,所為期貨契約及期貨選擇權契約之買賣或受託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