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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72.08.10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權,按受益權單位總數,平均分割,每一受益憑
證之受益權單位數,依受益憑證之記載。
受益人對於受益憑證本金之受償權、收益之分配權及其他權利,依其受益
憑證所載內容按受益權之單位數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