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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各機構得依據業務需要,派遣人員出國訓練,並擬訂計畫,報請本部轉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派遣國內機構訓練者,由各機構自行訂定辦法規劃實施,並報本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