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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票券商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票券商應於每月終了,將其營業狀況作成營業報告書,併同資產負債表及
損益表於次月十五日前報請財政部及中央銀行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