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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指金融機構總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外具帳務處理功能之自動化服務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