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加速國內金融資訊作業自動化,以達成資訊互通、資源共享及提昇金融
服務品質之目標,特設置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