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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創業投資事業有違反本規則之情事,由財政部通知該事業限期改善,並由
該事業對有關人員自行處分具報,如逾期不改善時,得停止有關之獎勵,
並撤銷其從事創業投資事業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