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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創業投資事業經營之業務如左:
一、對被投資事業從事創業投資業務。
二、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劃、諮詢、參與經營及管理。
三、對其他創業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與諮詢服務。
四、其他經政府核准辦理之有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