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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非公用財產類之土地,經政府提供興建國民住宅或獎勵投資各項用地者,得予讓售。
前項讓售,依國民住宅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