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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經理中央公債之會計處理程序及帳表格式,應依中央公債會計制度之規定辦理,其帳表簿冊,除登記形式公債所使用者外,由中央銀行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