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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執行欠稅及罰鍰核發獎勵金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核發獎勵金,以移送法院執行徵起之進口稅、滯納金、罰鍰、代徵之貨物
稅實際解庫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