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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2 條
下列飛機得免予檢送前條所列文件:
一、經民航主管機關核准僅技術性降落,並不裝卸貨物且於規定時間內離境者。
二、因緊急事故迫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