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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稅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徵收證券交易稅。
前項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公司發行之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