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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依本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應處罰鍰案件,申報金融機構未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三章規定,就較低資產帳戶進行盡職審查程序,並申報為無資訊帳戶,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認定,仍屬無資訊帳戶者,免予處罰。